工信厅消费函〔2024〕17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,各有关行业协会: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4〕1号)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《关于促进老年用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工信部联消费〔2019〕292号)有关要求,加大优质老年用品推广力度,现组织开展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主体及范围
(一)申报主体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开展老年用品研发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。
(二)产品范围。老年服装服饰、日用辅助产品、养老照护产品、健康促进产品、适老化家居产品、适老环境改善产品等6大领域20个品类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;
2.经营状况稳定,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,近3年没有发生质量、安全事故;
3.无侵犯知识产权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政策相关行为。
(二)申报产品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属于附件1所列分类;
2.在市场销售1年以上,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,信誉良好,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;
3.在设计、材料、技术、功能等方面具有创新性,适老化特征明显,能满足老年人日常生活多样化场景需求;
4.保证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,符合相关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,属于国家规定强制性市场准入要求范围的应获得相应准入资格。
5.入选2022年、2023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的产品今年不再申报。
三、组织实施
(一)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(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)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工作,行业协会负责组织本行业企业申报工作。
(二)企业自行登录网站(lnyp.cesinet.com)注册后进行信息填报,申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。申报信息应齐全完整、真实有效。
(三)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名单。请于7月19日前登录网站(lnyp.cesinet.com)完成初审工作,账号密码随申报通知统一发放。 (四)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专家评审等方式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产品进行评定,按照优中选优、示范引领原则确定拟最终入围产品名单,按程序发布《2024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》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、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强审核把关,做好信息核实和甄别,对推荐企业、产品逐一提出推荐意见,确保推荐工作严肃公正。
(二)入围企业应承担起社会责任,把好产品质量关、生产安全关,持续推动产品创新升级。如发现问题,取消相关产品入围资格。
(三)入围企业可享受国家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支持。
联系人及电话:
技术支持:杨靳娇 010-64102616
业务内容:朱 蕊 010-68205655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24年5月16日